近日,河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從八個方面助力穩就業保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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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扶持力度。2022年,繼續對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不高于20%的參保企業,給予穩崗返還,大型企業返還30%,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提高到90%。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等“六類主體”,2021年度平均參保人數300人(含)以上的按30%返還,300人以下的按90%返還。持續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新模式,通過數據比對,精準確定符合條件企業名單,直接撥付返還資金。暢通返還渠道,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可將資金直接返還至稅務部門提供的社保繳費賬戶。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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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將補貼范圍擴大到取得證書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將參保職工的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并累計繳費1年以上。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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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職業培訓補貼。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的,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按職業技能培訓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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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政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市域內,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縣(市、區),對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及300人以下的“六類主體”,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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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支持職業技能培訓?;饌涓镀谙?年以上,且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不足,各項保生活穩崗位政策落實到位的統籌地區,提取基金累計結余的4%至省級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統籌用于職業技能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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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為1%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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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實施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政策,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至2023年底前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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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