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實現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福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日前發布《關于開展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大專項行動的通知》,提出全面開展政策宣傳落實行動、人社局長拓崗行動、返鄉入村就業行動、創業創新扶持行動、實名就業服務行動、青年就業見習行動、就業技能提升行動、就業紅娘幫扶行動、信息對接促進行動、就業權益保護行動,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水平總體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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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探索設立本地城鄉基層服務項目,吸納更多畢業生返鄉入村就業,助力鄉村振興和城鄉社區治理。建設一批創業導師工作站,為畢業生提供咨詢輔導、成果轉化、跟蹤扶持等“一站式”創業服務。對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不少于30%的場地免費向創業畢業生提供。暢通線下和“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求職就業小程序”等線上登記渠道,把在本地登記和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分解下發的未就業畢業生全部納入實名制服務范圍,做到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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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聯系服務制度,主動提供至少1次免費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1次就業見習機會,幫助有意愿的畢業生及早就業。把脫貧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人員以及有殘疾的、較長時間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建立工作臺賬,開展就業“紅娘”一對一結對幫扶,對通過市場化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要通過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或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